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的
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重点建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为了鼓励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特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符合实验室研究发展方向的课题。
1. 选题范围
本年度开放课题的选题应围绕青少年学生和大中小幼教师等群体开展认知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心理健康等领域的理论、实证和应用研究。优先资助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心理研究的课题。
2. 资助额度:3~5万元/项。资助额度可根据申请内容适当增减。
3. 结题要求
开放课题结题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SCI、SSCI、CSSCI论文2篇;(2)权威出版社(以盐城师范学院公布为准)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所有成果须以本重点建设实验室为署名单位,实验室固定成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和相关课题编号”。
4. 注意事项
(1)研究课题须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
(2)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并认可《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3)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4)申请书模板在实验室网站下载,申请书与所需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合并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提交纸质文件(申请书+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后送至江苏省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教学主楼905室),并提交电子版,发送到2065271599@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18862013118,0515-88233802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22405
盐城师范学院
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
2021年8月8日
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