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重点建设实验室是为全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实验服务的共享开放平台。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降低使用过程中的损坏率,特制定此条例。
一、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购置、审批和验收程序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招标工作流程》、《进口设备采购简明流程》等)执行。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施统一管理、负责购置,由学院实验室负责其验收、运行、维护及报废事务。
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及维护
1.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承担大型仪器设备的需求调研、购置、使用、报废等管理职责,并负责聘任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
2.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解决技术问题,维持仪器正常运转;定期组织开展仪器使用培训;组织、协调各项使用仪器的教学、科研、应用任务,充分使用仪器设备;不断开发新的功能,使仪器发挥最大效益。
3.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为了更好地开展专管共用,仪器管理人员尽可能给用户提供方便,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4.大型仪器设备不准改装使用;确有必要时,须经院、校主管部门审批。
5.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尽快修复。对较大的事故,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事故报告,由实验室专家组(或会同科技处)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科技处通报有关情况。
6.使用大型仪器实验室完成的实验研究,在成果发表时应将设备操作人员作为论文署名作者之一,并将其单位注为所用实验室名称,如“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实验室眼动仪实验分室”;
7.使用大型仪器实验室完成的各类学位论文均需提供一本论文原件作为资料存档;
8.每一次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都必须认真填写《盐城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备查验。心理学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一般不予外借。
二、一般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负责制,做到帐、卡、物相符。
2.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维修记录。
3.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技术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仪器,提高完好率。精密仪器及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做好使用记录。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如有丢失、损坏,须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及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确实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须申报学校资产管理处批准,予以报废。
6.使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完成的实验研究,在成果发表时应将设备操作人员作为论文署名作者之一,并将其单位注为所用实验室名称,如“江苏省心理与认知科学大数据实验室眼动仪实验分室”。
7.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完成的各层次学位论文,均需提供一本论文原件作为资料存档。